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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罹癌時鐘
較前年又快轉1秒
4分19秒即有1人罹癌

癌症已蟬聯41年國人死因之首,而口腔癌、乳癌、以及甲狀腺癌更有年輕化趨勢,不論男性、女性都需要特別注意!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110年癌症登記報告》(2023.11.10)、癌症時鐘首見暫停、自由時報「發生率罕見下降 3癌出現年齡早於全癌症」報導 (2023.11.10)、2024癌症論壇/每4分19秒一人罹癌 國健署推癌篩、疫苗、主動追陽防治|癌症防治|醫聲|元氣網 (udn.com)
  • 乳房 1
  • 肺、支氣管 2
  • 大腸 3
  • 子宮 4
  • 甲狀腺 5
  • 1 大腸
  • 2 肺、支氣管
  • 3 口腔
  • 4 肝
  • 5 攝護腺

罹癌後必須面對
昂貴的醫療費用
防癌保護傘你準備好了嗎?

111年罹癌人數達80萬,平均每人健保花費約達22.5萬點,不含掛號費、自費治療等費用…

就醫人數 平均每人健保藥費+醫療費用(點數)
氣管、支氣管和肺癌 87,497 390,392
乳房癌 166,041 170,382
結腸、直腸和肛門癌 110,579 196,571
肝和肝內膽管癌 69,906 232,992
口腔癌 54,580 224,707
前列腺(攝護腺)癌 61,996 208,339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28,853 391,755
白血病 15,664 707,585
胃癌 23,085 206,608
食道癌 12,119 336,139
資料來源:衛福部健保署《 111年各類癌症健保前10大醫療支出統計》,一點可換算台幣0.8~1元不等

六大自費項目
讓癌症帳單居高不下

手術與耗材
達文西手術等10~30萬元
標靶藥物
一顆數千至上萬元
每月約10~30萬元
放射治療
部分癌別未列適應症需自費如「健擇」半年20~30萬
免疫治療
每月約10~30萬元
放射治療
加瑪刀14萬元/螺旋刀15~35萬元/質子刀30~90萬元
基因檢測
單一突變點基因檢測數千元
次世代基因定序
10~30萬元
資料來源:康健雜誌110年3月號。以上自費金額僅供參考,費用根據腫瘤位置、地區而有所差異,詳細金額請諮詢專業醫師或醫療院所。

產品特色

一次給付
全面防癌涵蓋初期、輕度和重度癌症(註1),罹癌保險金整筆給付,最高100萬(註2),可支付自費醫療或住院補助,彈性好運用
滿期設計
可自選滿期年齡(70歲/75歲/80歲),保險期間屆滿按當年度保險金額80%給付滿期保險金(註3)。保費不浪費,再規劃下階段樂享生活
保障提升
兼顧壽險、意外保障全方位,意外身故額外給付保險金額200%
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最高為200萬(註4)
豁免保險費
尚有完全失能豁免保險費(不限意外導致),經醫院醫生診斷確定為完全失能或二至六級失能後,續期無須繼續繳納保費
註1:癌症(初期):原位癌或零期癌、第一期惡性類癌、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癌症(輕度):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統)、10公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第一期前列腺癌、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1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邊緣性卵巢癌、第一期黑色素瘤、第一期乳癌、第一期子宮頸癌、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癌症(重度):癌症(初期)和癌症(輕度)以外之癌症。
註2:以40歲女性,投保本商品保額100萬,繳費20年,70歲滿期為例,如在保單第2年度罹患重度癌症,罹癌保險金為100萬元。
註3: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且未致成條款約定得請求癌症(重度)保險金之條件者,按當年度保險金額之80%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註4:除依條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外,另按意外傷害身故時之保險金額之2倍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註5:詳細給付內容及條件限制,詳見保單條款商品簡介
投保規則
+ 點我展開 +
繳費年期 15年期 20年期
保險期間 69歲屆滿 74歲屆滿 79歲屆滿 69歲屆滿 74歲屆滿 79歲屆滿
承保年齡 20-50歲 20-55歲 20-45歲 20-50歲
投保範例
+ 點我展開 +
40歲富小姐投保「富邦人壽癌無憂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70)」(69歲屆滿)、繳費20年為例,保險金額100萬元,月繳保險費3,767元,總繳保費904,080元。(職業類別1類)
保障項目 給付內容(單位:新臺幣/元) 給付限制
罹患癌症 癌症(初期或輕度) 最高20萬元
癌症(重度) 最高100萬元 *給付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身故 按下列二者之最大值給付
  • 身故時之保單當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 當年度保險金額×1.1
994,400
(以保單第20年度為例)
*給付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意外傷害身故 保險金額×2 額外給付200萬元
滿期 當年度保險金額×80% 723,200 *給付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豁免保險費 完全失能 *豁免失能診斷確定日後本契約(不含附約)續期應繳之各期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
二至六級意外失能
※ 保險給付的限制:
  • 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者,除同時符合條款約定而應另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外,不再負條款約定「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及「滿期保險金」給付之責。
  • 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者,不再負條款約定「罹患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及「滿期保險金」給付之責。
  • 富邦人壽依條款約定給付「滿期保險金」者,不再負條款約定「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給付之責。

※詳細給付內容及條件限制,詳見保單條款商品簡介

揭露事項
+ 點我展開 +
依92.03.31台財保字第0920012416號令補充訂定分紅人壽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資訊揭露相關規範,揭露各保單年度末之解約金、生存保險金及預估紅利總和與加計利息之應繳保險費累積值之差異情形。
保單
年度
16歲
男性
35歲
男性
45歲
男性
16歲
女性
35歲
女性
45歲
女性
5 22.20% 27.93% 33.64% 21.78% 28.21% 35.19%
10 33.04% 42.07% 51.42% 32.31% 42.80% 53.36%
15 34.23% 44.19% 54.85% 33.60% 45.27% 56.62%
20 34.94% 45.95% 58.12% 34.43% 47.24% 59.34%

※「富邦人壽癌無憂防癌定期健康保險」早期解約對保戶是不利的

注意事項

商品注意事項
商品名稱:富邦人壽癌無憂防癌定期健康保險(CL70/CL75/CL80)
商品文號:113.02.05富壽商精字第1120006773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罹患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保險金、罹患癌症(重度)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豁免保險費、二至六級意外失能豁免保險費、滿期保險金
免費申訴電話:080900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