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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動產被竊損失保險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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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贈險專案僅限車主本人參加,以上聯絡資訊請正確填寫,謝謝您的協助!後續將會有專人與您聯繫,確認資料無誤後完成mo幣寄送,並提供車險到期貼心提醒服務)


本人已同意加入富邦綜合保代會員,並清楚瞭解下述告知內容及富邦綜合保代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定告知事項]
富邦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綜合保代),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於填寫資料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富邦綜合保代。
  2. 蒐集之目的:
    1. 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及保險代理。
    2. 依法令規定、依法定義務、依契約、類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等,所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3. 包含客戶參與後續相關程序聯繫使用、富邦綜合保代基於客戶管理、行銷活動、資料庫管理、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及研究分析保險業務(依保險法令規定辦理之財產保險相關業務)及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所定之業務需要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合於富邦綜合保代營業項目之特定目的所需蒐集之個人資料等。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至台端要求停止使用之日為止。
    2. 地區:會員之個人資料將使用於台灣地區(包含金門、澎湖、馬祖等地)。
    3. 對象:富邦綜合保代、業務委外機構、富邦金控公司及旗下子公司之共同行銷合作推廣對象(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3條第2項之規定)、其他與富邦綜合保代合作推廣之對象。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包含但不限於:書面、電子方式、電話、網際網路、國際傳輸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資料利用期間內,台端就富邦綜合保代保有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資法第10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台端得請求查詢、閱覽、複製副本,而富邦綜合保代依個資法第14條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依個資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限制處理台端之個人資料,惟若依該項但書規定富邦綜合保代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若台端不欲接受富邦綜合保代行銷及行銷資料,可透過撥打富邦綜合保代客服專線(0800-265-566)尋求相關協助。
  6.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將無法成為富邦綜合保代會員,亦無法參與本活動及獲得相關活動獎項及保險資訊。
  7.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及其蒐集、處理、利用之相關告知事項與資訊,請上富邦綜合保代網站查詢會員的個人資料權益。

本人已閱讀上述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同意成為富邦綜合保代之會員,富邦綜合保代於上列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



本人清楚瞭解下述告知內容,並依據個資法第7條第2項及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同意富邦綜合保代得於特定目的外之其他利用目的利用本人所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保護法目的外利用同意書]
富邦綜合保代依據個資法第7條及第20條規定,向台端告知以下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事項,於勾選同意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 特定目的外之其他利用目的及範圍:提供予以下公司行號及機構進行保險、行銷及資料分析服務
    1. 富邦綜合保代、國內外關係企業及未來因組織異動依法應於網站揭露公告之新增公司。
    2. 富邦綜合保代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富邦綜合保代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3. 若上開機構名單有變更,富邦綜合保代將公告於官方網站上,不再另行通知台端,為保障台端的權益,請定期瀏覽官方網站的公告。
  2. 對台端權益之影響:台端若不同意富邦綜合保代就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將無法參與本活動及獲得相關活動獎項及保險資訊。
  3. 台端有權隨時向富邦綜合保代請求停止或拒絕提供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富邦綜合保代將不會再對台端提供行銷或保險資訊服務。若台端不欲接受行銷及行銷資料,可透過撥打富邦綜合保代客服專線(0800-265-566)尋求相關協助。

車內動產被竊損失保險介紹


保障內容
  • 給付項目
    商品內容
    保險金額
  • 車內動產被竊損失保險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竊盜、強盜或搶奪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依保險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保險期間內對於每一車輛內所有之動產,每一次意外事故之最高賠償責任以保險單首頁所載之「車內動產被竊」保險金額為限。
    一萬元
針對符合贈險指定車種(自用小客車、自用客貨兩用車)之客戶可享有富邦產物保險(股)公司(下稱富邦產險)承保之6個月富邦產物家庭綜合保險-丙式:車內動產被竊損失保險,被保險人因竊盜、強盜或搶奪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依保險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保險期間內對於每一車輛內所有之動產,每一次意外事故之最高賠償責任依保險契約約定理賠新台幣1萬元,每人限享有一次,享有之保險商品不得要求更換為現金或其他商品、轉售/轉讓、辦理退費或為其他要求。※保險標的物置存於(保單登載之車牌號碼)車輛內之動產,但不包含原汽車製造廠商固定裝置於車上且包括在售價中之零件及配件。

活動注意事項:

  1.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了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要保書上的要保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資料不可塗改,若經塗改將自動取消資格,且不另行通知。若於一個月內富邦綜合保代未收到要保書,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此權益,客戶不得再次要求。
  2. 本專案商品名稱為:富邦產物家庭綜合保險-丙式。主要給付項目:車內動產被竊損失。保障內容請詳見活動網頁說明。
  3. 專案活動期間同意參加富邦綜合保代車內動產被竊損失保險專案活動,並完成相關資料登錄及勾選同意條款成功後,將有專人聯絡,成功聯繫後確認客戶參加資料無誤,符合活動贈點資格者,30天內將可獲得momo幣點數30元,上述momo幣電子點數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且限每人每ID享有一次領取momo幣電子點數。
  4. 若有不符本專案活動辦法之任何規定,或不願填寫或提供領取贈品所需相關資料,或填寫資料有誤、檢附資料不完整或有前述情況未於指定期限內回覆,或有其他可歸責兌換人事由,致無法核對兌換人資料之情事等,一律視為自動放棄領去贈品資格。
  5. 專案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如有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主辦單位將透過相關法律程序維護權益。
  6. 預約車險到期提醒服務說明:我們將依據您所填寫並同意提供查詢之個人資料(身分證字號與車牌),向有關單位查詢車籍資料,並提供車險到期前之貼心提醒報價服務;如您所填寫資料不正確或是因系統等其他因素導致無法查詢正確車籍資料時,我們將無法提供本服務,敬請您見諒。(如您已是富邦車險保戶,將不享有本活動提供之車險到期貼心提醒服務,如有續保需求,可洽原業務人員或服務單位)
  7. 如本專案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專案若有未盡事宜,本公司擁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頁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8. 參加者參與本專案時,視為同意接受本專案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倘有違反本專案相關注意規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領取贈品資格,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委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之損害,主辦單位將採取相關法律程序以維權益。
  9. 本專案由富邦綜合保代舉辦,主辦單位將保留變更、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10. 本專案保險商品係由富邦綜合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保代)所代理與提供,由富邦產物保險(股)公司(富邦產險)承保,有關保險內容以保單及其條款記載為準。富邦產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
  11. 商品核准文號:100.12.12金管保策字第10002567320號核准;110.05.20富保業字第1100001033號函備查。
  12.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36.5 %,最低36.5 %; 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09-888)或網站(網址:www.fubon.com),以保障您的權益。
  13. 有關本公司保密措施詳細內容及資訊公開說明,歡迎至本公司網站www.fubon.com查詢。免費申訴電話: 0800-00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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